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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違法安裝警用燈具 司機被記12分
  每日甘肅網-蘭州晨報訊(記者李升 實習生馬丹莉)去年12月,一輛黑色不明身份的“警車”照片被市民上傳至網絡,該車車身噴塗疑似警徽和“現場勘查”字樣,並且未懸掛機動車號牌,此事隨後引起了蘭州市公安局的關註。記者1月9日獲悉,據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調查核實,不明身份“警車”系甘肅中科司法物證技術鑒定中心所有的奇瑞牌小型轎車,屬於非法安裝警燈、噴塗警徽行為。
  2013年12月25日,蘭州市交警支隊成立了調查小組對此事進行調查。經核實,不明身份“警車”系甘肅中科司法物證技術鑒定中心所有的奇瑞牌小型轎車,車牌號碼為甘A·JL936,註冊日期為2013年1月。該車掛牌註冊後,擅自在車輛前門噴塗標有“SFJD”(司法鑒定)字樣的類似警車門徽的標誌,同時未懸掛機動車號牌,非法安裝“現場勘查”等字樣的標牌。
  對於上述違法行為,蘭州市交警支隊七里河大隊於2013年12月26日依法作出了以下處罰:責令車屬單位立即消除相關標誌圖案和文字、拆除照明和視頻監控設備,將車身恢複原狀。對車屬單位處以500元罰款,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、記12分。  (原標題:蘭州:違法安裝警用燈具 司機被記12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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